房产纠纷
房屋漏水
房屋漏水 本人于2008年5月入住新房,于2009年2月初,发现有水从自来水管与天花板接缝处漏出,自来水管贯穿各楼层阳台。物业只派人来查看没有修理。2009年间多次联系物业,物业一直以安排不了修理人员为由,仍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联系楼上户主,户主推脱说是下雨积水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去找开发商解决。事情的原因也没有调查清楚。
2010年2月中旬,过年回家后观察阳台自来水管依然漏水不断,天气晴朗时也有漏水的情况发生。同时,阳台内墙已有了一块苹果大小的渗水印迹。和物业人员一同到楼上去检查,才知楼上户主在自来水管处加接了一个加压泵,私改了地漏位置,并在阳台上放了洗衣机,种上了几盆蔬菜。洗衣机的排水管已破裂,排不下地漏的污水、淤泥都积在地板上(当时也没有照相取证)。大伙初步分析是楼上的积水沿着墙内空心砖顺流而下造成的。家里人和楼上户主口头协定,要求换新的排水管,并保持阳台干燥。但2010年间漏水情况时有发生,渗水的面积也越来越大。
到了9月份,物业安排补漏人员进屋修补,在我屋内漏水的天花板处周围抹了一层水泥(原来天花板的颜色是米黄色的,现在抹了一坨黑黑的水泥)。补漏人员说解决阳台内墙渗水,必须对楼上阳台地板进行重新翻修。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也没有翻修。楼上阳台地板表面完好无损,所以只在地砖接缝处涂了一层透明防水胶。
国庆过后,渗水面积不断向四周扩散成不规则印迹。家里人打电话询问楼上户主是否保持阳台干燥,楼上的却装糊涂说他很少出阳台,家里人用不用水也不清楚。
至到2011年1月中旬,联系到的物业经理,同意帮我们和楼上户主协调,派人到我家来检查后,我们要求不论结果如何都要尽快回复。一个星期后我们主动和物业联系,物业工程部主管却回复说联系不上楼上户主。
现在的情况是,阳台抹水泥的堵口四周有水扩张的痕迹。阳台内墙渗水部位也延伸到到了其他相连的墙面和顶梁。严重部位已起泡和掉皮。除了这两处渗漏水部位,厨房、卫生间一些补修过的地方也有湿润的痕迹。屋内大大小小渗水部位近10处。房子可能除了楼上因素造成的漏水外,房屋也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1针对以上情形,我们还是希望先协商解决,现在我们希望不管是物业还是楼上户主能对漏水地板重新翻修并做好防水,对我家受损墙面进行修复恢复性处理。我们下一步怎样做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希望各律师能给我们提出有效性的建议(比如需不需要物业证明当时的楼上改动管道和地漏等)。
另需不需要先请房屋鉴定机构来鉴定房屋质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cpshe……(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1-02-12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