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与成都一家公司签订一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于我续签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您和单位之间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您可按经济补偿金二倍的标准向单位主张赔偿金。
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赔偿和公司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