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一套房为婚后买,男方父母与我方父母共同出资,现我方父母为取款现金买的房。开庭时我方提交了银行的取款证明,和当时与我方父母一同去交款的证人。男方主张他家出的全款,但也只能证明其中一部分,我家的这部分钱他拿不出证明。一审法院判房子共同所有,按份额分。男方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认定女方取款用来买房的依据是什么?请问各位律师:我已经把银行的取款记录(买房前一天取的款)和跟我家一起去交款的证人都上庭作证了,我还需要再找哪方面的证据来充实呢?谢谢,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开心业务(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5-04-16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