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向公司申请辞职老板都不同意
首先跟你说一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因此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建议先通过邮递的方式发一份催收工资的函给用人单位,要求几日内支付你工资否则你会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保存好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支付你工资的,你可以以此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到时间就可以离职,单位应当支付全部的工资。
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了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自由,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你有权拿回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