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派出所包庇对方,该怎么办?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派出所包庇对方,该怎么办?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派出所对对方录口供对方说谎,还说我妈打了他,当时我妈叫他验伤他不去,我妈的验伤报告显示其中一根肋骨断了,是验伤报告是轻微伤。
派出所包庇对方,还说我妈上去对方家闹事,实际上是对方抢了我妈的房产,想把房子卖掉,我妈想阻止就上去对方那,遭到三男的打,将我妈打到在地。派出所没立案也没拘留对方,只简单的录了下口供,还要双方赔钱,要求对方赔300元,我妈赔200元。我妈不服,为什么打人者不用拘留也不立案。派出所就这算了解了案件。之后,我妈就到所在地的管辖公安局上诉,但官官相护,管辖的公安局也是袒护盐田派出所,说已经结案了。
我妈继续向高一级的深圳市公安局上访,市公安局写了张纸条叫我妈到回当地公安局要求再审,公安局说已经判案了,叫我妈去区政府的检查院上访,结果是一样的,之后只好将派出所告上当地的法院,在法庭上我妈描述了整个事情经过并在文件上发现了对方作假口供前后不一致的依据,对方描述说话比较含糊。看似我妈赢面大,但昨天的判决结果出来还是维持原判,就算对方作假口供打伤人也没罪,派出所的包庇,法院也袒护派出所。这还有法律吗?官官相护!到底要怎么翻案?怎么可以将打人者立案并惩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志美(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4-16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