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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姨跟男朋友分手了,是男方提出的,男方承诺结婚会在阜宁市区买一套房子

我小姨跟男朋友分手了,是男方提出的,男方承诺结婚会在阜宁市区买一套房子 我小姨跟男朋友分手了,是男方提出的,男方承诺结婚会在阜宁市区买一套房子,但是订过婚之后,订婚的时候还给了估计有一万多块钱礼金,还有三金,而男方订过婚之后只在马家荡乡下买了房子,然后男方和女方意见不和,男方提出分手,男方家长上门要钱,说:我在订婚这件事上大大小小花了六七万,要求归还这六七万块钱和三金,我想训问一下,这些钱财当中哪些应该归还,哪些无需归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5-04-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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