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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外孙属于善意第三人吗?现在有这么个情况,外公外婆共有产权房屋被拆迁

外孙属于善意第三人吗?现在有这么个情况,外公外婆共有产权房屋被拆迁 外孙属于善意第三人吗?现在有这么个情况,外公外婆共有产权房屋被拆迁,在购买安置房时外公过世,所以安置房产权证为外婆单独所有,然后外婆用买卖形式将安置房卖给了外孙,并开具了房款收条,其实并没有房款的交付行为,(已过户,房款65万,只有收条没有银行流水),后来外婆过世,外婆的其他子女向外孙要安置房一半房款,请问1,外孙需要给他们一半房款吗?2,外孙在已过户,有房款收条的情况下,是否算善意第三人来对抗外婆的其他子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5-04-1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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