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发生纠纷后,到派出所签订私下解决协议,一中午后发现伤势并无法行走,是否可以后续起诉?
发生纠纷后,到派出所签订私下解决协议,一中午后发现伤势并无法行走,是否可以后续起诉? 邻居两家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廖姓家庭2(一年轻男性、一女性)人殴打陈姓家庭1人,当时廖姓家庭女把陈姓家庭女按在地上撕扯,同时廖姓年轻男性提砖用力捶打陈姓家庭女性并踹数脚。终因路人发现拉开,报警到派出所。警察说明眼看没看到伤口及伤痕,廖姓男子拒不承认打人。只能签下私下调解协议。但是,仅派出所有存档,并未一式三份给予当事人双方协议。经过一个中午的时间,现在陈姓家庭女性膝盖无法弯曲,身上青紫肿块,头晕无力。再去当地派出所,被警察告知,你已签订协议,无权再有下一步发展,就算起诉,处于被动状态。陈姓家庭女性请警方拍照身体的受损现状,警方拒绝。想咨询各位律师,后续是否可以申请伤残鉴定、,鉴定过程如何,打人廖姓男子已21岁成年是否触犯刑法?陈姓家庭如何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芸冬之眠(四川-攀枝花)
提问时间:2015-04-15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