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抢救48小时以内病逝认定为工伤”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如果不设定一个时间,那么在执行过程中,什么叫抢救会成为一个争议的焦点,会增加很多争议,使法律的实施变得困难,就如同设定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道理一样,而在现实生活中,早熟的大量存在,但是法律就是一个尺度,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但是从全局看是有利于社会秩序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就是法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立法考虑到一般正常死亡与公伤范围适当。你可以提立法建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