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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2013年6月2号的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判我方全责,把我方车拖至交警队

2013年6月2号的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判我方全责,把我方车拖至交警队 2013年6月2号的交通事故,当时交警判我方全责,把我方车拖至交警队,因为对方车维修费太高,我方无法赔偿,一个月后我方到交警队提车出来了,以后也一直没找我们联系。现在还差一个月就两年了,他还能要求我方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5-04-15 13: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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