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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分家单已注明三子赡养老人,现其中一人要求另两女共同赡养,老人是否可将分家单撤销?

分家单已注明三子赡养老人,现其中一人要求另两女共同赡养,老人是否可将分家单撤销? 原分家单中注明三个儿子分得老人宅基地,且已经过户,同时分家单中注明老人在三个儿子家中轮流居住。现二儿子要求老人也到两个女儿家中居住,即在五个孩子家中轮流居住。其他两个儿子主张按照原分家单执行。老人不愿加入女儿轮班,要求三个儿子轮班。此时,老人是否可将其分给二儿子的宅基地收回?(但是不收回另外两个儿子的宅基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yang……(北京)
提问时间:2011-02-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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