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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房,女方出现金3万元,男方找亲戚借款28万,付款均为男方银行卡,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名字

结婚前买房,女方出现金3万元,男方找亲戚借款28万,付款均为男方银行卡,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名字 结婚后夫妻共同还债。女方出的现金3万及共同还债部分无依据,如果男方不承认离婚的时候是不是这房子就跟女方没关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ihao……(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5-04-14 14:1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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