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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
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 我在公司任职5年了,一直是公司驻外的市场人员,工作地点在四川,属于自己家的区域,2014年怀孕,2014年11月份生小孩开始休产假,产假期间换了领导,现在休完产假,公司以原区域有了新的人员接手为理由,调我回杭州上班,没有调令也没有和我协商,更没有谈工资待遇问题,我拒绝调回杭州,现在领导是强硬的说,要不回杭州,要不离职,我该怎么处理?如果赔偿,如何赔偿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4-14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