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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和同事被保定站清苑货场非法用工近20余年怎么才能维权?

我和同事被保定站清苑货场非法用工近20余年怎么才能维权? 我和同事4人在铁路部门保定站、清苑货场、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作业近20余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也没有合法的享受到法定假日加班费、及年薪假。张长军、王保东、1995年、苑春来、王红岩、1999、参加的铁路工作,参加工作前我们在保定铁路部门的安排下在保定铁路医院经过体检合格以后又在保定站、装卸科、安技室、正试培训1个月,又经过保定市技术监督局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的。自我们参加工作至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前单位一直没有和我们过签订劳动合同,新劳动法实施以后,铁路部门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以不签劳动协议就开除为由,让我们和一家铁路内部职工组建装卸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条款可想而知,协议上有一条乙方计件工资包含乙方社保、加班费费用,我们的合法权益就这样被剥夺了。其实我们一直没拿到过多劳多得计件工资,我们一年12个月工资月月相同。这样的协议至今每年签一次。上述和我们签订协议的公司一直和我们没产生过实质上的劳动关系,08年前第一份协议前我们一直和铁路正式职工一个班组工作,和正式职工一起参加单位领导主持的点名会。08年至2015年4月3日我们还是和铁路正式职工一起操作特种设备作业,还是一直是由清苑货场单位领导管理着我们。这些年来有好同事质问过单位在非法用工,后来都遭到了单位种种理由开除结果。今年4月3号单位人事变动和我们同事了好些年的正式职工被调离清苑货场,单位领导通知我们四个合同工,我们的作业线路现有私人承包,让我们在2015年签的劳务协议的没到期的情况下,与现在承包我们工作线路的承包商必须在签一份劳务协议,遭到我们拒绝,现在我们以被停工,拖欠我们2月份至4月3号两个多月的工资至今还没发放,我们向主管我们的货运中心领导反映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只有和承包商签了协议才能工作。真的是被他们逼得走投无路了,我们的问题不知到神圣的法律能否替我们讨回公道。
上述问题绝对事实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312……(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5-04-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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