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一家店上班时,17岁的时候签了一份合同,合同上写了要做满两年押金才可退还
您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您好,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您可要求退还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