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关于商场合同租赁问题
关于商场合同租赁问题 A是场地拥有者,B租赁A的场地,后期知道这个场地是工业用地,不允许商业用地。因A属于较有名气的商场,招商的门头及工作人员都声称是A合资招商的,业户也有在招商的时候咨询确认才投资进来签合同。签合同的是主体B,素有收费项目均是收据形式,而且有交保险钱,至今没有见到保险公司单据等证明。媒体宣传及彩页宣传招商平面图是有临建土杂粮油美食等大型市场,经营几个月之后,B因欠商场工程款装修款电梯款等等一系列问题,造成电梯全部停运,临建土杂等等因手续及资金不到位没有建设,严重影响主体楼层业户经营。之后电视媒体报道过,信访办去过,发了个公告,给原来合同签订延期几个月,不知道这个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B老板联系不上,A暂时代管商场卫生安保问题。整体现状就是商场没有人气,很多业户都撤走了。这样情况下,我们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如果起诉,我们是否能挽回损失。起诉的话,是否有A的责任,A属于上市较大公司。合同应该从那份公告算起吗?现在押金跟谁要?这样情况有多大把握能要回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38443……(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4-13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