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结婚一年多就结婚时生活一个月之后一直没在一起生活,我对老公没感情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委托律师诉讼,胜败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判断
我认为不需要返还。
不需归还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