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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膜过敏   该怎样向卖家索要赔偿

面膜过敏   该怎样向卖家索要赔偿 我2014年11月18日在我们县城某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款面膜,当晚回家用了后面膜接触的位置就红肿了,之后就一直在医院治疗,现在为止已经治疗了近5个月了,已经快好了,花费了我几万块,还耽误了我工作,这五个月我几乎没有出门,因为脸发炎太严重了,期间去卖面膜的店子上找过老板,他们当场在我耳后抹了面膜的液体做测试,当时也发痒发红了,于是店长和我签了单子,说医药费和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都报销,后来我去找他们报销,他们又找各种借口推脱。后来又说去四川华西医院去做斑贴测试,奇怪的是,斑贴测试贴在我背上,又显示的阴性也就是说我不过敏,医院教授说虽然呈阴性,但是也不能完全说明我的脸发炎和面膜没关系,也不能肯定说有关系。医生建议去做医学鉴定,但是四川不能做化妆品这一项,只能在北京去做,那么我想问问律师,您建议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奕璇(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5-04-13 13: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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