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合伙开公司,一人50%股份,开公司所有钱我先出,等到公司赚了再补给我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补充: 2015-04-13 09:44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进行资产清算,并在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
可以注销
具体看规章制度的规定,存在法定事由,可以解散、注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