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房产分配
拆迁房产分配 我家把原本在农村的房子卖掉,在镇上买了商品房,但我和我母亲的户口仍在原村组,2000年我爸又买了我奶奶的房子(2间矮旧平房),通过向村里和镇上申请建了新房,申请建房人口面积的时候包括我奶奶的20平方面积,村里和镇上当时没有宅基地批复,但是有批复同意建房,新房子大概200方左右,且房子建好后户主名栏是我母亲的名字,建房资金全是我父母出的,因为我奶奶的房子分家时规定是由我大伯继承的,因此买房协议是和大伯签订的,买房资金都给了大伯,同时我大伯要求我家新房子建好后要留一间给我奶奶居住,我父亲也同意了,而且新房建好后我奶奶就一直住在新房子里,期间偶尔到亲戚家小住,(我大伯一家户口都已经不在农村迁往城市了),现在我家这栋房子面临拆迁,根据当地补偿政策这栋房子大概可以补偿两套安置房,我大伯听到消息后跑回来,说自己也要一套房子,他跟我们说要房子的理由1。用我奶奶原2间旧平房的宅基地拿房2.用申请建房时以我奶奶申请的20方申请面积拿房3.以我奶奶地名义拿(我奶奶户口在本村组),请问我大伯说的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法律依据,我们要怎么分割我家的这个安置面积?就依照我大伯说的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yl00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5-04-12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