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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四岁,小女儿三个月,因为女方生活条件好,一直住在女方母亲家

大女儿四岁,小女儿三个月,因为女方生活条件好,一直住在女方母亲家 大女儿四岁,小女儿三个月,因为女方生活条件好,一直住在女方母亲家,有女方上班挣钱独立扶养两个孩子,男方不给生活费,在之前的几年里,男方多次施暴,直到最近一年才不再随便动手,现在的问题是,女方想离婚,男方不肯离,婚前的家电都是由男方刷信用卡,之后女方给钱还的,家电应该如何处理?还有,两个孩子女方想都自己扶养,可以吗?男方家是农村,女方是城里,孩子已经四岁了,他们家没有给过生活费,都是女方自己扶养,而且,这么多年,男女双方很少见面,孩子和爸爸家的人没什么感情!孩子可以都判给女方吗?但是女方现在还在哺乳期,没有工作!家电可以判给女方吗?起诉费得多少钱?孩子的满月的彩礼钱应该给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5-04-12 16: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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