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引发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车祸引发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律师:
你好!
2011年1月23日8:20,我外甥驾车夏利N5去郫县工地做防水工程,车内共四人(我外甥驾车,我姐夫坐于副驾,我舅子坐于后排,另一工人也坐于后排)。车行至绕城高速双流路段追尾于大货车,造成车内人员一重伤(我舅子),一轻伤(我姐夫),另两人无伤(我外甥和另一工人)。车已全部被毁,经询问得知车已购置了交强险。
重伤人员从出事后一直至今仍在双流人民医院昏迷不醒中,已花去医疗费用8万余元,轻伤人员于1月29日出院。防水工程是由我哥在施工方中进行的双包(包公包料)承接,而我哥又将劳务单包于我姐夫,而施工方未能给工人购买任何保险,也未将工人登记造册,现出事较为重大,且医院已多次催交医疗费用,大家对此承担责任存在很大分歧,现又亟待抢救伤员,我想请问律师:1.责任之间该如何划分?2.工程方是否也应承担责任?3.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
注:我外甥现(21岁)无经济实力,该怎办?
联系电话:13540116930 郑生
2011年2月10日19:3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er8……(四川)
提问时间:2011-02-10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