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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

我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 我是男方,非婚生子,女方带孩子走了不让我见到孩子,不和我联系,;我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抚养权(本市的一个县)我出示了起诉状和我的身份证还有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法院立案窗口不给于接受诉讼祈求,要我去居委会开我们同居证明,才可以受理。我现在住的小区没有居委会!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证明我和孩子存在血亲关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4-11 16:2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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