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你好,刘律师,别人欠我二十万元人民币,经多方讨要不能归还,借款协议半年自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12月18日,现已超期近四个月了,当时借款协议是和对方的父亲签定的,协议注明以对方在赛罕区的一处平房院子做为抵押,土地使用证也在我手上,如对方因为任何原因无法偿还债务则由对方唯一的继承人《儿子和儿媳妇》承担债务,他们也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并亲笔抄录了这一段话,协议约定月利息为0.025。现对方的父亲已经去世,我起诉的话这个案子会怎么样胜算,对方目前的财产情况就是有一辆车和他父亲的这处院子,凡请指导,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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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龙行天下20……(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5-04-10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