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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声明的法律范畴
关于个人声明的法律范畴 矿业欠甲(多个人)乙(多个人)两伙人的钱,甲方先起诉到法院,乙方后起诉到法院,法院给甲方下裁定把矿业的采矿权判了甲方,矿业的固定资产也分给甲方,乙方由于起诉晚了,法院只能将经营权判了乙方,乙方在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由于甲方要变更采矿权,乙方向当地国土局提交了一份个人声明,内容是此矿业债务有纠纷,要求国土局停止将该矿业变更给甲方,当时国土局停止了对该矿的变更业务,但今天国土局让乙方将声拿回,说是我们的个人声明对他们没有法律约束。这个解释合理么,请问个人声明的法律范畴是什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宏玉(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5-04-09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