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是合法的吗?
你好,具体看公安机关的依据。
公安机关如果是作为行政案件的需要来检查公民住宅的话,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若是作为刑事上的搜查的话,必须出示搜查证,但是遇有可能携带凶器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以及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搜查。
相关法律可参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