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关于土地征用赔偿咨询

关于土地征用赔偿咨询 国家征用土地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按照怎样方式进行赔偿?是统一的法规赔偿还是任由地方官员规定制度进行赔偿?现在我的问题是,女方已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移,户口所在地仍在被征用到的地区,村里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已出嫁的女方无权再享受正常的征地赔偿额,只发放征地赔偿额50%的赔偿款,(即如果当地男性得到赔偿款是100元/人,则已出嫁女方只有50元/人)无论户口是否在所在地,同时小孩即使户口也在当地,亦不享受任何赔偿政策,请问这是否合法?急盼回复,感激不已!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丁木(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2-09 14:1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