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土地征用赔偿咨询
关于土地征用赔偿咨询 国家征用土地进行赔偿的时候是按照怎样方式进行赔偿?是统一的法规赔偿还是任由地方官员规定制度进行赔偿?现在我的问题是,女方已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移,户口所在地仍在被征用到的地区,村里给出的赔偿方案是已出嫁的女方无权再享受正常的征地赔偿额,只发放征地赔偿额50%的赔偿款,(即如果当地男性得到赔偿款是100元/人,则已出嫁女方只有50元/人)无论户口是否在所在地,同时小孩即使户口也在当地,亦不享受任何赔偿政策,请问这是否合法?急盼回复,感激不已!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丁木(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2-09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