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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好心人帮忙
恳求好心人帮忙 本人由于婚姻迁户的年限未到,所以现在还是浙江农业户籍的,丈夫是非农户口,但也在郊区农家中,现在上
海郊区夫家的农宅破旧不堪,楼危不得住人需翻建,公公是农业户口的,婆婆已过世。
请问,(1)翻建楼房是以公公的名义申请还是以公公和丈夫的二人名义申请?
(2)将来在农村建房的红色宅基用地本(即是农房产权证)上是以公公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公公和丈夫二个人的名
字?
(3)如果拆迁的话,公公和我们夫妻的份额将会是如何安置?
(4)如果拆迁,在拆迁安置问题上,小孩和我将会如何对待?
(5)如果公公过世,碰到拆迁,那将会是怎样的后果?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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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yx(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9-05-04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