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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我方车辆在正常通过无信号等及交警的十字路口时被左方开来的对方车辆撞击
2013年底我方车辆在正常通过无信号等及交警的十字路口时被左方开来的对方车辆撞击 2013年底我方车辆在正常通过无信号等及交警的十字路口时被左方开来的对方车辆撞击,撞击后对方车辆中后排座位有伤者.对方司机及副驾后来在去医院后就在无去事故现场陪同交警勘察现场期间交警打电话已关机,第二天中午才被交警去家中叫至交警队询问笔录,应为当日我在救护车上问过谁是司机,第二天在交警队中碰到后问询就换成了副驾。我们双方车辆都未上交强险,后来责任书判我方次要责任,伤者在2014年初起诉我和对方车辆司机、副驾、车主。让我承担主要赔偿(伤者要求赔偿13万多,我来承担8万。2014年7月开庭中我放找出对方伤者工资造假等证据及20元就做完的精神智商伤残鉴定!由于各种原因开庭未果!2015年再次开庭,对方伤者撤销之前的工资造假等材料转而变相加到了陪护费中(赔偿数额没变)。今日法院判决书判我放依旧赔偿8万多元.求助,我方也是被害者,(我方车载物品加车辆损失也有6万多)这样判决我方不服,这这官司我该怎么打。 备注:经过我方证实对方司机存在调包,无证,车辆也没审验. 还有我想知道对方司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求助求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4-08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