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营业税新政出台后房屋卖家能不能免责解除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

营业税新政出台后房屋卖家能不能免责解除之前签的房屋买卖合同 本人于3月20日与房屋卖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已满2年但没有满5年当时政策规定要缴纳营业税,双方签的合同上约定由我(买方)承担。3月30日出台新政后满了2年的房屋可以免营业税,该房屋已满2年所以我就可以不交营业税了,但卖家认为她这样就亏了不想卖了所以要求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她的理由是合同中写到:“如因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她认为营业税的调整属于政策变化,请问1、她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吗?2、税费免了,我需要向卖家支付部分或全额税费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路人你好(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5-04-08 19:3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