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年底在西安市买了一个在建底商,买的时候合同写明14年6月月底交房
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催告开发商要求对方赶紧交房,如果超过了3个月开发商还是无理由延期,那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房款,赔偿你的所有损失
开发商延期交房,你可以要求退房退款。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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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一句你们所签合同约定尽快起诉解决吧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起诉解决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