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子不续租,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房东需要赔偿损失吗?
房子不续租,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房东需要赔偿损失吗? 租的房子4月30日到期,4月2日告诉房东不续租了,但是房东说我们没有提前1个月告诉他,要赔偿损失,要我们付2个月的房租。房屋租赁合同上是有这么1条,但是就差2天也算违约吗?由于我们续租过很多次,合同上只有续租起始日,没有终止日。只写着半年一付。这样的合同还有效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付赔偿金?
合同具体内容:续租时间2014年5月1日起至——年——月——日(没有写具体日期),交租方式半年1付;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做违约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i7(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4-08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