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方好吃懒做,结婚期间都是女方父母在赡养其一家人,能离婚吗?
男方好吃懒做,结婚期间都是女方父母在赡养其一家人,能离婚吗? 结婚一年,分居半年,双方各带一女,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以及结婚时男方给的首饰。在一起生活的半年期间,吃住都在女方家,并且都没有出去工作。没有担负一点责任。女方及其宝宝的花销都是女方父母一直在承担,分居后也是女方父母在承担女方及其女方其中一女的赡养。男方在此期间都不闻不问,请问我要离婚,并且把其中一女的户口更改在女方名下,并且改名,可以吗?彩礼钱跟首饰要退还吗?彩礼钱男方已经偷盗一部分,也要算女方用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nxia……(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5-04-07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