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想请问一下债务纠纷
我想请问一下债务纠纷 你好,我与前夫08年8月离婚的,原因是发现他有大量的外债达到一百多万,当时因为匆忙,所以只是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的,然后他也写了一份承诺书给我,说明这些债务都是他赌博赌掉的.
但他08年11月大概被公安逮捕,因为他用同事身份证办信用卡,现在还没有判刑
他的一个债务人,告他债务纠分,已经判完,执行阶段,他被抓后,就追加我为第三人.
我和他共有财产,一套房子已被查封,但因为他爸妈住在里面,没办法执行,一部车子也被他抵给别人现在找不到了,没有存款等财产.原来我爸妈房子上有我名字,但被追加后,我就去掉了名字.我一个月工资两千多一点,有一个孩子28个月大归我抚养,现在前夫被抓,生活费根本不可能贴,而且我本人也因为他用我的信用卡,而欠下了十六万的债务,但法院现在要我每月付给对方800元,还查封了我爸妈的房子,对方的妈妈还要求法院拘留我,说是我私自转让财产,可是我爸妈的房子本来就是我爸妈的,只是去掉了我的名字而已,
现在我想请问:
1\如果我对法院要求我还的钱款有异议,可以和他们谈吗?我和孩子的生活费,在上海到底最低是多少?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等都不算的吗?
2\法院会因为我把我爸妈房子上的名字去掉而拘留我吗?
3\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会判到我的头上?即使当事人承认赌博也有人说他经常出入赌博机场所的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判到我头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ttyj……(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09-05-04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