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赔偿问题
拆迁赔偿问题 8、90年代农转非的,后来修了自建房有两栋,是爷爷奶奶建的,下面有三子女,我父亲还有两个姑妈,两个姑妈各有一个女儿,听说她们都能得到补偿的安置房20、30平米。说我可能得不到,因为自建房没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当时好像是在江北工作有房还是怎么的,户口迁到江北去了,这边房产就不能写他的名字,但是我的户口的跟着爷爷的,奶奶几年前去世了。我就是想问这种情况我是否能够得到安置房或者其他补偿。 有段是这么写的:住房安置 安置对象 在本方案公告下达之日前,征地拆迁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房屋被拆迁后未安置住房的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1 征地拆迁时已享受过农转非住房安置的人员。2 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城镇人员,但在城镇却无住房的除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淡淡的222(重庆)
提问时间:2015-04-06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