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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同居,但没领取结婚证,一年前在男方家有办理酒席。现在要离婚,男方要我赔偿。请问我到底需要赔偿吗?具体

同居,但没领取结婚证,一年前在男方家有办理酒席。现在要离婚,男方要我赔偿。请问我到底需要赔偿吗?具体 同居,但没领取结婚证,一年前在男方家有办理酒席。现在要离婚,男方要我赔偿。请问我到底需要赔偿吗?具体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我(女方),自行借款、贷款买有一套50万的房子,装修10万,仅付首付,按揭还没办理,房产证及装修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个人出,没要男方拿一分钱。
2、男方家办理酒席时共花销三万,当时说各出一半,另外男方家给女方礼金一万。
3、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买首饰之类礼品越六千。
4、同居一年间,男方年工资约4万,女方年工资约5万。
我的问题:
1、因为没领取结婚证,仅在男方家办理过酒席,现在离婚,有无赔偿一说?
2、房子从始至终都是我出钱、自己装修,房产证我自己一人名字,离婚如果涉及到赔偿,房子是不是也会在赔偿范围内。
3、双方工资日常共同开销,具体赔偿标准怎么算。
4、男方要我赔偿他一年工资+酒席钱+礼金+其他合计约六万。请问这个合理不?
   目前大致就这些,还望各位专家及时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ppea……(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04-0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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