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互殴,A的朋友先用拐杖指B但没动手,然后a和b双方都动手互殴
是否合理要根据案件的当时情况来判断。
根据你讲的情况,A先动手是引起殴打的主要原因,并且A这一边人员是四人都动手了,从纠纷的整过过程来看,A这一方明显处于主动、强势的一方,因此,派出所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过,如A认为派出所的处罚不合理或合法,A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