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A和b互殴,A的朋友先用拐杖指B但没动手,然后a和b双方都动手互殴

A和b互殴,A的朋友先用拐杖指B但没动手,然后a和b双方都动手互殴 A和b互殴,A的朋友先用拐杖指B但没动手,然后a和b双方都动手互殴,b的朋友(一人)也动手了,A与朋友一共三人也动手,b伤得比A重手臂被地上玻璃划伤,缝8针,A只是手指和右脚受伤,派出所说b伤得重是被迫还手,不是互殴案,要拘留a请问这样合理吗?法制科会如何批?谢谢在线急等!人还在派出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5-04-06 15: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