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13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与存款归我所有,两个孩子归我抚养,虽办理离婚手续
2013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与存款归我所有,两个孩子归我抚养,虽办理离婚手续 6.2013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与存款归我所有,两个孩子归我抚养,虽办理离婚手续,但前夫并未搬离家,我们依然住在一起,前夫以离婚后再买房产可以少掏税率为由,并未办理复婚手续,且让我把存款拿出来又买了一套房,写的是我的名字,协议中约定归我的房屋被前夫卖掉后又买了一套房,本该写我的名字,因我已有一套房,所以写的是前夫的名字,因我当时想的总是会复婚的,所以这些都是知情的,两套房产到手后,前夫并没有提复婚,我就搬出来居住,又交了新男朋友,前夫得知我交了新男友后,进行殴打,侮骂,这时又提出复婚,我没有答应,他就天天找我闹,十月份,他提出两个小孩归他抚养,且让我打了欠条,因当时写我名字的那套房,借的有我妈的钱,他还了五万,但之后又把两个小孩归他抚养的协议给撕掉,却天天来找我要钱,目前是两个小孩的抚养权还在我这儿,我每月要交房贷,还要养孩子,那套房产怎么追讨呢。那套房是婚后共同财产,但写的是前夫一个人的名字,出卖时没有办理柝产,但我是知情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网友(上海)
提问时间:2015-04-05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