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搬迁,我不想去,可以要求补偿吗?
未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你提出辞职,将不能获得补偿;如果单位先提出解除,可以要求代通金、经济补偿金。
可以要求补偿。因为是用工方改变了合同内容。
上期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得看过了多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地点,就会难些。
公司的办公条件发生变化,你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主张赔偿,注意谈判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