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大家过年好 我大连的朋友1月30日早晨上班着急撞到了车库的卷帘门(防盗门)上,造成眼镜粉碎 脸部缝了十六七针(眼眉中间 人中和人中左边 上下嘴唇 下颚多处伤)。车库的卷帘门一般不常放下 那天是有一辆车没交费就进车库了 看车库的人怕车不交费跑了就下了一半卷帘门 我朋友出去的急和那车一起往外走 也是想抢在车前面出去 却不知道也没看见卷帘门 请问这种情况车库的负责人是不是应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啊 主要是我朋友怕留疤 怕后期植皮 哎 麻烦你们尽快给我答复 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5菊……(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1-02-06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