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问这样有超出经营范围吗?或者属于非法营运吗?
请问这样有超出经营范围吗?或者属于非法营运吗? 我做的是大学城包车,就是每周有很多大学生包车回家,我们已与这边的客运站达成合作,他们属于二级客运站,车辆也是证照齐全,每次出车都会做车辆安全检测。而我们主要组织学生,以地点不同,收取一定费用,然后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发车!我公司经营范围也加入了票务代理。
就此有人说这也算非法营运,也有人说车辆属于客运站的,我们只是牵桥搭线的,只是包车与学生的中间人。不属于非法营运。
同时也想知道我们有超出经营范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elji……(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4-0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