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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媳妇在超市购买蔬菜,我媳妇因为挑选散货,被超市员工辱骂,还口后
我和媳妇在超市购买蔬菜,我媳妇因为挑选散货,被超市员工辱骂,还口后 我和媳妇在超市购买蔬菜,我媳妇因为挑选散货,被超市员工辱骂,还口后,互相口角争执起来,我看到员工要向我媳妇身上抓,我就随手拿起根黄瓜向超市员工身上扔去。然后超市员工便来骂我,双方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和损失,也没有手脚上的争执。对方报警后,警察来处理问题看了 监控录像。只说我扔黄瓜,要求拘留我15天,对于我为什么丢黄瓜的原因只字不提。 于是我就向超市员工道歉,让后超市经理也说因为员工先骂人所以也向我们到了欠。已经算是和解了。 这时候一个警察就说:你们说何解就和解,当我们警察是什么 你们让我们来,我们就来,让我们走就走,当我们是狗啊。就说要我们去派出所。 当时我就反对说去派出所的话 那有关的都去。 但是我媳妇突然犯了心脏病。所以就去了医院。 第二天,那几个警察来到我家,拿了张 “传唤证” 内容是 因你涉嫌殴打他人根据 《中化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把我带到派出所录口供。 口供上写的是:因涉嫌殴打..之类的笔录。 还在白墙前前后左右的拍照片,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是受害人却要拍这种像犯人一样的照片? 在过程我两次次问民警跟文员这个是做什么的,并提醒我只是来做协助调查的。那个民警很不耐烦的跟我说只是按着程序走。 要我把SIM卡拆给他。 还印了指纹 。然后和我说好了,你可以走了。
第一:我想知道 也是最想知道。我和超市已经和解 但为什么 还要让我们必须去派出所。
第二:我想知道,我扔了根黄瓜,犯了那条法。
第三:为什么我是去协助调查还要做拍照片,采指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04-03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