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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老板胁迫离职员工签订不平等条约,不签就不发工资

老板胁迫离职员工签订不平等条约,不签就不发工资 我们是做档案电子化的,公司跟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合同,做外协档案整理、电子化。
老板平时加班就不给工资,入职的合同也只签订了一份,只有甲方才有。我们都提前一个月提交了离职申请,走之前,老板突然开会说离职的员工必须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约》,上面规定要两个半月后(6月中旬)项目结束了才能拿工资,并且如果做错了,按照一处20块钱扣工资。不签就不发工资。其实档案电子化这个行业工资都不高,这样扣下去,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基本拿不到。所以签不签,结果都一样。
开始我们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时,上面并没有注明工作失误、错误会扣工资。而且甲方很狡猾,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在他们手上。平时工资都是现金支付,没有走银行汇款。也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我们没有能直接证明我们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和材料。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甲方这样胁迫我们签订不平等条约,合法吗?如何才能讨回工资。如果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会有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比亚商业大毒……(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4-03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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