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交易的
关于房屋交易的 这是 1985年左右的事
我哥他们家租的房子因外界原因发生了火灾当时家里没人
房东让我哥他们家修到原来模样或者买下 最后没办法买下了(房东买的时候 3000左右买的 卖他们家5000 后来才知道的)
当时交易的房子是 房东用儿子名买下的 交易的时候他儿子 进监狱了
所以他爸就给卖了(房契上名字是房东他儿子的)
交易过程是 卖家书面卖掉的(就是写个条) 双方签字 有4个证人作证签字的情况下进行的
交易之后 没到房产局改名字 就那么放着了 也没换新的房契 后来常年没人住房子到了 变成废墟了(一放就20多年)
后来听说要动迁才想起这件事 要去房产局改名字他们不管了 不知道为什么
之后 房东儿子出狱知道次事之后 知道房子交易的时候 是他的名字 没有他在场的时候卖掉的 跟我哥他们家说(在法律上房子还是他的 交易不合法)
我想知道 1(房子原址还没有房子 能分到钱吗 还是现在直接盖一个)
2(房东儿子有房子的所有权 他爸爸在他进监狱的时候给卖掉了 买卖合同成立吗?)3(为什么房产局不管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anhu……(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09-05-03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