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户口迁移问题
户口迁移问题 我本人是中山东区库充村民,属农业户口,我老婆户口是中山市东凤镇的,同样是农业户口,现在想将我老婆户口迁到我这边来,属于夫妻投靠,但到东区公安分局办理时却被告知:若我老婆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能“农转非”,即系只能转成非农业户口,这令我非常困惑,为什么同一市,双均为农业户口的,转移过来我这边去却一定要“非农”,居我了解,其他地方不是这样的,请问东区公安分局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违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做官冇个好人(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4-02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