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那刀伤人

那刀伤人 女朋友:甲     她同学:乙     她同学的朋友:炳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甲和乙钩肩搭背,引起我愤怒儿发生的事情。于是我叫上甲和我朋友一起去找到乙而引起纠纷,当时炳也在场但是我没和炳谈过一句话。也没跟他有什么纠纷,本来我和甲都说好了,我已转身走人,就在我走出没十米远,我朋友和炳又发生了纠纷,因为我朋友的冲动,而导致他拿刀捅了炳一刀,然而造成炳受伤,至于伤口应该不重,然后我们纷纷离开现场。我想请问下我和我朋友罪行是什么.要是赔偿又该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特(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2-04 03: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