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那刀伤人
那刀伤人 女朋友:甲 她同学:乙 她同学的朋友:炳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甲和乙钩肩搭背,引起我愤怒儿发生的事情。于是我叫上甲和我朋友一起去找到乙而引起纠纷,当时炳也在场但是我没和炳谈过一句话。也没跟他有什么纠纷,本来我和甲都说好了,我已转身走人,就在我走出没十米远,我朋友和炳又发生了纠纷,因为我朋友的冲动,而导致他拿刀捅了炳一刀,然而造成炳受伤,至于伤口应该不重,然后我们纷纷离开现场。我想请问下我和我朋友罪行是什么.要是赔偿又该怎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特(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2-04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