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双方打架对方轻伤叫我赔偿28000元
双方打架对方轻伤叫我赔偿28000元 原因是三年前我方把田租给对方,在租田期间,对方把田路铲平了没有了田路,我方多次跟对方协商,对方每次不讲道理的把我方给打发了。现在租田期已过了9个月左右了,我方的田准备自己去中,去找对方协商把我方的田路做好,对方不但不给我做田路,还说我方田路本来就没有,当时我找来了证人,证明当年租田给他是有田路的,对方无理可说了,当时对方拿着锄头,手舞足蹈的嘴里骂的跟我拼了,就在这时,开始动手了,最后,双方都是为了这把锄头受伤了,对方的鼻子被自己的锄头柄受到了皮外轻伤,我方的脚被锄头按了一刀。对方假装重病住院十天了也不出院,对方白天回家晚上回医院,还叫我方赔偿28000元,如果不赔叫我法院见。问题是我也受伤了,但我没去住院,请问我该怎么办?请法官帮我出出意见,谢谢(派出所已经接此案,但解决不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郑大红(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5-04-02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