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家孩子六岁,在幼儿园上学,属于长托,晚上睡觉之前
这是可以要求幼儿园负全部赔偿的,包括继续治疗费用的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的意思是有过错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您好,如果幼儿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您这一方。
你好,有一定的责任但可以追究幼儿园的责任,如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