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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北京劳动工资纠纷问题

北京劳动工资纠纷问题 如题,我现在在一个外包公司上班,工作内容是公司外派我到客户方工作,之前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一个公司额外让签订的条款————用户释放人员管理办法,大概内容如下:“项目正常结束释放人员工资待岗第一个月发70%工资,第二个月发50%工资,第三个月发北京最低工资;待岗期间公司积极组织该人员的项目面试,前两个月不得少于2次,否则为员工发放全额工资。”但是公司目前实际的做法是:待岗期间根本没有给我组织过一次项目面试,但是工资却按规定的发70%、50%、北京最低工资,跟公司理论,领导态度很强横,说就是只能按这个发放工资;想请教一下法律相关专家或有经验的人士,公司的那种做法合法吗?我去劳动仲裁能告赢吗?如果去告公司的话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co20……(北京)
提问时间:2015-04-0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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