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去陈某那切割木板  就在快结束的时间    我去捡木板 而机器的锯条突然断了 一块碎片 蹦到我脖子左上侧  差一点危机生命  辛亏抢救及时  现在我伤口基本愈合了   请问这些医药费是不是应该他来承担呢     注(他的机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  旁边也没有警示牌,他是以盈利为目的为我切割木板 而非帮我的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那些人死去吧(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5-04-01 21: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